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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要求转发《做好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函
浙经贸法规函[2008]98号
发布单位:市经委 来源:文件

省政府办公厅:

今年以来,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,我省大多数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加大,特别是近段时间,由于资金链、担保链断裂引发了一些行业龙头企业的运转难以为继,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。为维护我省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,合力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,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、银行和企业在防范和处置资金链断裂风险过程中的作用,根据省政府支持好的,帮助困难的,扶持弱小的保稳促调等指示精神,我们制订了《关于做好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现随文报上,如无不妥,请予以转发。

 

      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监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三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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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时间:2008-9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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